守护地下秘境!泸溪县检察院深入乡镇开展公益诉讼溶洞保护宣传活动
2026-10-17 12:05:0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蔡鸿波 袁甜 | 点击量:5642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蔡鸿波 袁甜)为切实守护辖区珍贵地质生态资源,筑牢天然溶洞、天坑生态保护法治防线,10月15日至16日,泸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先后深入兴隆场镇、浦市镇开展地质生态保护普法宣传,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态法治意识,推动构建全民参与、群防群治的生态治理格局。

在兴隆场镇,检察干警开展溶洞生态保护普法宣传。活动现场,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、现场答疑、以案释法等方式,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检察公益诉讼职能。针对天然溶洞资源脆弱、不可再生、修复难度极大的特点,重点讲解随意倾倒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损毁溶洞岩壁等行为造成的生态危害及相应法律后果。干警结合典型案例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“谁破坏、谁担责”的法律原则,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破坏溶洞生态的违法行为,主动参与生态保护。

次日,检察干警接续深入浦市镇,针对辖区天坑、溶洞资源集中、生态保护任务繁重的实际,开展精准靶向普法宣传。浦市镇拥有丰富的天然天坑、溶洞地质资源,是县域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。干警聚焦地质遗迹保护重点,细致宣讲相关法律法规,详细解读人为损毁岩壁、违规排污、随意倾倒废弃物等行为的违法责任,深入剖析地质破坏带来的生态隐患和长远影响。同时面对面回应群众疑问,耐心解答资源管护、违规追责、线索上报等热点问题,进一步夯实基层生态保护法治基础。接地气的普法宣讲让群众对溶洞保护有了全新认知。不少群众表示“以往只知晓溶洞的景观价值,不清楚破坏溶洞属于违法行为,通过此次宣传明晰了法律边界。”大家纷纷承诺,今后将自觉爱护家乡自然资源,主动监督身边破坏溶洞生态的行为,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违法线索。

本次连续两日的乡镇普法宣传,累计发放普法资料400余份,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,有效破除了群众认知误区,让天坑、溶洞专属保护理念和公益诉讼法治知识深入人心,切实调动了群众参与生态共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。

天然溶洞、天坑是不可再生的稀缺地质遗产,生态系统极为脆弱,一旦遭受破坏难以修复复原。下一步,泸溪县检察院将持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下乡活动,持续加大地质资源司法保护力度。同时深化检地联动治理,联合属地乡镇建立常态化巡护、群众举报、协同治理工作模式,推动地质生态保护由事后整治向源头预防、常态管控转变,以精准检察履职守护县域绿水青山,为区域生态安全筑牢坚实法治屏障。

责编:李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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